本文目录一览:
- 1、被起诉不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怎么办
- 2、法院传票能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地址找到被告人吗?
- 3、起诉对方要去对方户口所在地吗
- 4、起诉对方一定要到对方户籍地
- 5、法院传票送到户籍所在地找不到人怎么办
- 6、无法联系被告人需要原告去被告户口所在地请人打证明吗?
被起诉不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怎么办
1、如果你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并且经过社区查证,你确实不在此居住。那么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里送达,也可以在相关的报纸上进行送达。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原籍不是经常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到居住地法院管辖。
3、居住证等均可以证明。被告方如果有居住证明,居住证,租房合同等均可以证明。如果没有,则向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对方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自证在异地。
4、不一定,需要看事先有没有约定起诉地;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起诉。根据《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起诉不在本地怎么办1 被异地起诉了怎么应诉? 被异地起诉了可以自己亲自前往应诉,或者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应诉。 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6、对于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法院并不是原告起诉的唯一选择。
法院传票能根据被告身份证号码地址找到被告人吗?
1、法律分析:法院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码找到人。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码找到被告人,身份证号码分三部分,前六位是省、市、自治区和县代码,第七至十四位是持证人的出生时间,后四位中的前两位可以查到具体的乡镇地址。
2、法院起诉可以找到人,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法律分析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3、民事起诉不知道被告地址,可以让委托律师到公安查询,被告人的户籍地址信息,但首先要知道被告人的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才可以,民事诉讼是一定要知道被告人地址的,否则无法邮寄法院传票。
起诉对方要去对方户口所在地吗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他人并不一定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起诉男方时必须要到被起诉人所在地法院。这样起诉有利于判决结果的执行。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诉讼原告就被告,就是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这是一般管辖,特殊情况也可在起诉人即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3、法律分析:不是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一定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可以。如果被告是外地人且在异地,原告可以依法起诉。原告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依法订立了管辖协议的,则按该协议办理。
5、起诉欠款人不是必须到对方的户籍地,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对方一定要到对方户籍地
1、起诉别人不一定要去其户籍所在地。诉讼管辖是很复杂的问题。户籍所在地一般指的就是住所地。对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确实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2、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他人并不一定要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起诉男方时必须要到被起诉人所在地法院。这样起诉有利于判决结果的执行。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诉讼原告就被告,就是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这是一般管辖,特殊情况也可在起诉人即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4、一般情况下,原告都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是个人的,住所地为经常居住地,即其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各类案件的诉讼管辖规则可查看《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法院传票送到户籍所在地找不到人怎么办
1、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传票送到户籍地本人不在交他的可由同住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2、传票邮寄到家里了,如果家里没人,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邮件会退回法院。 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
3、传票找不到人怎么办 可以公告送达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4、法院传票送达找不到当事人的处理办法:可以实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无法联系被告人需要原告去被告户口所在地请人打证明吗?
1、需要律师开具或者找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开具证明,但是通常这个证明是不需要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明确的被告方可立案,而明确被告是指具有被告人的户籍资料或身份证等材料。
2、法律主观:对于日常的一些案件的话也是会有同一个情况那就是当事人需要出具关于被告的居住证明,当然通常都是原告并不是到被告的居住地址,那这样的话也是需要去居委会办理的。
3、法院找不到被告,让当事人开被告的失踪证明,是不合理的。法律分析法院公告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职权,不需要原告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上行机关起诉。
4、这有这样的程序规定,而且派出所也不应出具这样的证明(没有作用)。
5、如果原告本身不清楚被告的住址和联系方式,那么只要你提供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是正确的,便可以查询到他的户籍地址。法院可以根据该户籍地址通过多种方式送达。如果仍然无法送达的,最后还可以公告送达。
6、去法院起诉,并不一定需要出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能被告的居住地就好。法律分析起诉需要出示被告的居住证明是因为诉讼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